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网络维护制度
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计算机网络(以下简称校园网)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秩序及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校园网是学校的教学、科研和办公基础设施之一。网络中心负责对校园网实行有效监管、维护。
第三条 为保障校园网的可靠、安全、稳定运行及健康发展,学生在宿舍只能接入校园网。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及宿舍间擅自布设网线、改变宿舍楼内原有的线路及设施,违者将根据涉及的范围封锁整个宿舍、整层楼或整栋楼的网络使用,直至整改完毕符合要求为止。
第四条 用户使用的计算机在接入校园网之前,必须以个人或集体名义到网络中心索取并填写《安装使用计算机网络登记表》一式三份,经所在单位审核,报网络中心批准。一份交所在单位或个人备案,两份留网络中心备案。所使用的网络跳线、网卡等网络设备必须经网管员认可。
第五条 新用户可以随时申请办理入网手续,老用户如有信息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网络中心,并办理变更手续。
第六条 教学楼、办公楼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仅限于教学、办公和科研用计算机(以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在册的为准),由学校承担相应的网络使用费用;在宿舍内开通访问外网的费用由其本人承担。
第七条 任何用户均可依据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办法》申请对外提供信息服务。
第八条 所有用户的网上活动应遵守网络道德,不得从事危害政治稳定、损害安定团结、破坏公共秩序、侵害他人正当权益、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、赌博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,也不得通过校园网查阅、复制、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。
第九条 所有用户不得制造或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,也不得故意在网上发布、传播依附有计算机病毒的信息;不得应用、传播破坏网络或联网计算机的方法;不得致使他人网络系统或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、溢出、处理机忙、资源异常消耗、死锁、瘫痪等运行异常;不得切断他人的网络连接。违者将被封锁网络端口1个月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第十条 校园网所有用户不得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网上活动;不得通过扫描、侦听、破解口令、安置木马、远程接管、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(法律或有关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违者将被封锁网络端口1个月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第十一条 所有用户应该保证其系统配置参数和使用方法的正确有效,有义务改正其中妨碍网络、网络服务系统正常运行以及其他用户正常使用的内容。
第十二条 所有用户在校园网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学院的作息制度、宿舍管理规定、用电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。应当尊重他人的正常生活习惯,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当学习、生活和工作。在发生矛盾时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。
第十三条 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的运行控制与维护。所有楼内信息插座及网络线路、布线槽、网络设备、设备间跳线等,统一由网络中心负责安装、维护、连接、设置。未经网络中心许可,任何人不得占用、更换、损毁;不得改变其物理位置、形态、性能;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、运行状态、系统配置;不得登录网络设备。对网络及其附属设备的破坏必须赔偿,故意破坏的将受到相应纪律处分。
第十四条 当用户需要对现有接入能力进行扩充时,其所采用的扩充方案与设备,必须报网络中心审批。
第十五条 所有用户应及时释放其所获取的动态IP地址等系统共享资源。需要使用静态IP地址的用户应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。静态IP地址的有效期到网络中心通知用户将其收回时为止。
第十六条 用户对所分配到的网络地址在有效期内享有专用权。任何人未经网络中心分配,不得利用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盗用IP地址,对违反IP地址分配使用和管理规定的入网单位和个人用户,网络中心有权视情节对其采取警告、封锁端口2周、停止相应网络服务的处理,情节严重者报请学院给予相应的处分。用户安装操作系统时必须拔网线,否则被盗用IP地址后果自负。
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用户,将按校纪校规进行处理。引发的严重后果由用户本人承担。
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